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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关于下发《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北经院〔2017〕5号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下发《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

为贯彻中央关于高等教育的新要求,教育部于近期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学[2017]3号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院务会作出修订本院学生管理规定的决定,现将《规定》及修订工作安排一并下发,请遵照执行。

一、 高度重视,深刻领会《规定》精神

《规定》是指导和规范学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制度,对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学校管理和学生的学习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学院将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规定》活动,认真落实《规定》。

二、全面梳理,抓紧做好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1、成立修订工作专家组,审核学院新制定的学生管理规定;

       2、成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次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主任:周宏

     副主任:张国强  李润坤  范如山

3、成立修订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修订规定工作

    组长:索桂芝

    成员:王振山、胡静薇、杨一杰、岳铭宇、张琳、李长胜、郭殿彤

      4、设立修订办公室,负责修订工作联络、下发、收集相关修订工作文件和资料

           办公室成员:索桂芝、胡静薇

           电话:3380877、3380810

     5、修订工作时间表及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5月8日-12日,修订领导小组制定修订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学习教育部41号令,分解修订具体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5月15日-31日,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照41号令,修订我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应部分内容,新管理规定电子版上交修订办公室胡静薇老师,邮箱:172010508@qq.com

第三阶段:6月1日-6月7日,专家组审核,意见反馈。

第四阶段:6月8日-12日,个别内容组织再次修订,提交院长办公会通过。

第五阶段:6月13日-15日,院长办公室负责学院新学生管理规定的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三、反馈教委审核备案情况,做好后续修订工作

学院召开修订工作会议,反馈教委专家对我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意见,各部门组织梳理与学校新学生管理规定不相适应的文件规定,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并将修订后,需公布给全校师生的内容汇总发布,需要在2017学生手册中体现的内容,暑假放假前将电子版发给学生处孟宪云老师。邮箱:345785411@qq.com

落实修订《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部门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9月1日,新规定将正式施行。

(因附件内容较多,在学院人事群下发附件1、2、3、4,请各部门负责修订规定工作人员及时下载查阅相关内容)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5月8日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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