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红艳等四名同学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马红艳,女,学号16280111,财会金融学院2016级金融管理专业学生。该生自2016年10月至今未参加学院教学活动;

唐杰,男,学号T16100312,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该生自2017年9月至今未参加学院教学活动;

胡鑫,男,学号16140117,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该生自2017年3月至今未参加学院教学活动;

郭鑫,男,学号13100234,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该生自2016年9月至今未参加学院教学活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及《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的规定,经2018年6月22日院务会讨论,决定对马红艳、唐杰、胡鑫、郭鑫四名同学做退学处理。如受处理学生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逾期未申诉者学院将启动自动办理退学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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