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经院[2017]19号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北经院〔2017〕19号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07]32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京财文[2010]2284号)及关于印发《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试行)》(京教助[2017]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普通高校表现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设立的奖项。国家励志奖学金是面向普通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设立的奖项。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是为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充分认识不同的奖学金及助学金制度的设计方向和定位,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实现其奖优助困的目的。

二、认真组织,加强宣传

奖、助学金制度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的有效手段。我校要严格做好评审组织工作,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确保每一个获奖、受助学生均符合条件。国家奖学金仍实行校级初审、市级复审和教育部终审三级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市级评审环节,由学校负责组织评审并把评审结果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北京市国家助学金仍由学校组织评审并把评审结果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奖、助学金的政策宣传以及获奖、受助典型的事迹挖掘和表彰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其应有的导向作用。

三、注重过程,加强监管

奖、助学金评审要注重过程管理,在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基础上突出公示环节。加强资金监管,学校资助部门和财务部门要高度配合,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奖、助资金,不延误发放时间或降低发放标准。

附件:北经院[2017]19号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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