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

日期:2017年04月25日 / 人气:

一、书刊库管理职责:

(一)图书书库实行全开架计算机借阅管理。

(二)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热情接待读者,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流通、阅览服务。

(三)读者入室时,工作人员应核对借阅证,方可阅览借阅。

(四)做好新书刊的清点、验收工作,保证新到报刊及时上架,做好报刊装订工作。

(五)加强开放书刊库的管理,每天按时排架、整架,定期清点、修补书刊,每学年进行一至两次检查。

(六)开展书刊宣传、咨询、推荐工作。办好专栏,及时与读者沟通,解答读者问题,听取读者建议。

(七)书刊复印时,读者需填写复印单,由工作人员核实刊名、册数,有无破损、缺页后,方可押证出库。

(八)保持书刊库的清洁工作,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借阅环境。保障书刊库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书库计算机出纳台工作细则:

(一)坚持“读者第一、服务之上”的宗旨,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为读者提供外借、续借、归还、查询、挂失等服务。

(三)对书刊破损、超期、丢失等情况进行处理。

(四)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应当认真核对读者证、所借图书书名、条码是否准确。

(五)加强图书宣传、利用黑板报、专栏等宣传图书馆馆藏,及时为读者排忧解难。

(六)做好借、还书刊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和加工费(加工费:图书0.50元/册,过刊0.50元/册),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一)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

格的10-20%至原价赔偿。
  (二)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

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 1985年至1995年出版图书:3-5倍;1995年以后出版的图书:1-3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外文原版书和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并报告学校处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3-5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四、读者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或借阅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读者所需复印资料,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押证借用,当天归还。
  (七)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吸烟,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八)读者到馆借书凭证借阅,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借书,否则没收;妥善保管借阅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九)借期:学生每次可借图书2册,20天归还或续借,教职工6册,6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图书须按期归还,逾期一天,每册罚款0.50元。
    (十)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十一)严禁偷书或不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带书出门,一经发现,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十二)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还清借书,注销借阅证,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五、图书馆办证制度:

开学初,图书馆办公室为新生统一办理图书借阅证。教师和因特殊情况(丢失等)需要办理借阅证的,由图书馆办公室个别办理,约付工本费。

六、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本室为读者提供本校网络电子图书数据查询服务、多媒体光盘的观赏,本阅览室只向本校师生免费开放。

(二)读者须持本馆本人借阅证在服务台办理阅览手续,按所发上机牌号到指定机位上机。借阅证已损坏或无照片者,不得进入阅览室。

(三)读者不得破坏耳机、鼠标、键盘等计算机外置设备,不能私自拆卸或挪动电源插头、计算机显示器和主机。严禁拆卸和拿走阅览室内的设备或零件。

(四)读者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入室阅览,保持室内卫生环境。进入本阅览室的读者,不得在室内吸烟、喧哗及饮食。如收听有声读物,须使用耳机。违者管理人员予以批评,直至劝其退出阅览室。

(五)严禁私自带软盘、光盘入室,不能在微机硬盘上存放个人文件。杜绝在网上浏览、截取或传播淫秽、反动、低毁性质的报道、影视、图片,更不能发布有害信息,违者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确有需要下载有用信息,须在工作人员同意后进行。

(六)进入本阅览室的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的工作站上机操作,不得随意换机操作、不得随意把机位让与他人尤其是未登记人员使用,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上机资格。

(七)读者应爱护室内的设施(电脑、光盘、办公用具等)。由于上机者使用不当造成的计算机硬件损坏、光盘破损等。均由上机者承担责任。

(八)读者若发现阅览室计算机系统出现问题、发现有人企图破坏或威胁到他人使用安全的举动或行为,有义务立即告知阅览室的管理人员。

(九)上机完毕,应按正常步骤退出应用程序,等待值班管理员检查确定无故障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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