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5—2016学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自觉成才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本学期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和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院广泛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6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参见《学生手册(2016版)》第137至140页

    三、评选安排

1、分配名额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选。(参见附件1)

2、严格在《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实施的基础上,集中进行评选。

3、认真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登记表三好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

4、9月26日至10月21日,各二级学院、班进行宣传发动和积极准备班级申报材料和各项支撑材料(如:《班级工作手册》、《考勤记录统计表》、考试成绩统计、各类受表彰情况及参加院、二级学院大型活动情况等),并撰写2015—2016学年班级工作总结。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议,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批;推荐先进班集体。

5、10月28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各类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学工处B222孟宪云老师。先进集体及个人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群。

6、10月31日至11月4日,学院评审组进行审批。

7、11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中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公示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上级组织审批。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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