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日期:2017年04月25日 / 人气: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学校各级领导、教师和职工,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学校的办学方向,增强办学活力,推进教学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坚持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院管理为主的教学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坚持以目标管理为主,重视过程管理,实现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

坚持依法治教,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教学工作全面负责。主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贯彻学校教学工作方针,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学校的教学规章制度,指导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工作。不断优化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各二级学院主任对本院教学工作全面负责。

三、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务处、二级学院每学期教学工作要完成书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任课教师每学期末应完成教学工作进行小结,由教研室组织交流,并报送教务处存档。

四、教学文件管理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各专业培养人才,安排教学任务和教学进程的基本依据,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教学文件。

2.各专业教学计划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整体优化,突出专业特色。要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关精神及我校的具体情况,进行改革创新。

3.教学计划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制订,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提出讨论稿,共同制定和修改,经校长批准后执行。

4.教学计划应相对稳定,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调整时,应经教务处同意,重大变动要报主管校长批准,并要有正式的书面报告和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校历

1.校历是学校每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是学校统一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依据。校历是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的基本文件。

2.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年月日编制的校历。主要确定学期起讫时间,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学生寒暑假的具体日期,对注册、开学和法定节假日,校运动会及其它全校性活动的日程安排。

3.编制校历基本要求: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教学安排教学16周,寒暑假共9-11周,一般寒假4~5周,暑假5~6周。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4周编制出下一学年的校历。

4.校历由教务处进行编写,编写完成后报送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呈院务会审议、通过、印发各部门执行。全院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各学生班级都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必须经校长批准。

(三)授课进度计划

1.授课进度计划是检查、指导教师教学活动、考核教师教学工作数量和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2.授课进度计划是课程讲授内容、方式和进度的具体计划,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校历、开课目录和课表等文件制定授课方案和进度计划,并认真执行。

3.授课进度计划一式三份,于开课第一周内报教务处一份,所在二级学院和教研室各一份。为了使学生了解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授课进度计划应向学生宣讲。

(四)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制定教案、讲稿的主要依据。

2.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和要求、理论教学和实训(实习)的时数、教法和学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要求、有关教学大纲的说明。

3.教学大纲按课程编写。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无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教学时数,组织教研组制订教学基本要求,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

4.各二级单位应按制定教学大纲的原则和步骤,参照《教学大纲编写规定》附件组织实施。

(五)教案

1. 教案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以课时或章节(主题)为单位,设计的课堂教学方案。在认真研读教材、参阅有关教学资料和往届教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教学设计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2. 编写教案应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在认真研读教材,掌握课程内容和特点,并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形成的教学风格,充分发挥教师个性、特点和创新能力,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在编写教案的过程中要注重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职业能力性、逻辑性和艺术性,并体现教书育人的原则。

3. 要求课堂讲授、实验/实习课程教学,均要编写教案。教师编写教案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的教案格式进行。教案分详案和简案。副教授以上教师讲授已经教过的课程可以写详案,也可以写简案;但开新课或讲授新内容的课程,必须写详案。讲师、助教都要写详案。

4. 教案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书面教案(手写教案与WORD等格式的打印教案)和电子教案(PPT、多媒体、网络等形式制作的电子课件)。课堂教学一般应有书面教案。

(六)讲稿

1.讲稿是教师根据教案编写的授课内容,是丰富和内化教案中的具体设想,并实现这些设想的实质内容和书面台词。讲稿包括教学内容、事例、习题解析、提问和作业要求等。新任课教师一般应先有讲稿,再产生教案。

2.讲稿要充分考虑如何实现教案中所要求达到的教学目的和效果。讲稿(或讲课提纲)应根据学科的发展以及当学期教师任课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更新和修改。

3.要求青年教师在授课前,必须在编写好教案的同时,写出详细讲稿;老教师在保证授课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可只书写教案。

五、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运行

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是按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校、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1.编制校历,对教学周数、复习考试时间等作出安排。

2.做好全校教学调度工作,审核做好教室使用计划,确保日常教学正常运行,稳定教育教学秩序。

3.制定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制定分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计划。

4.编制教学研究、教学设备、实习等相关教学经费年度预算表,协助审批各类教学业务经费指标。

5.组织编制教学任务书并下达教学任务到相应教学单位;协调教室、实训室等教学资源,汇总编制学校总课表。

6.审核教师授课进度计划和教案。

7.组织开展教学检查活动,汇集教学检查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工作改进意见及建议。

8.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总结教学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9.合理安排全校各项考试工作。

10.组织落实实践课程和实习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实训教学工作。

11.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教研立项、学生科技创新等活动。

12.指导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申报。

13.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审定学生毕业资格,整理毕业生成绩档案等。

(二)教学调度

1.教务处统一调度全校的教学活动。

2.课表一经排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3.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教学,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全校各部门及个人都应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4.教务处每学期公布1-2次教学秩序检查结果,表扬先进,提出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5.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度。各处室在课表规定时间以外使用教室,必须事先与教务处联系,征得同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占用。

6.每周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属教学活动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安排文体、社团活动及全校性集会。如果确实需要占用这些时间,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必要时报主管校长批准。

7.每周有一个下午为全校教学活动日,具体日期另定。一般情况下尽可能不安排上课和实验等教学活动,也不得安排非学术活动。确需安排的,应事先征得教务处同意。

(三)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是督促师生教与学和检查教学质量、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1.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监考制度和考试巡视制度。

2.学校制订一系列有关考试的管理规定。其中包括《考试管理办法》等。

为提高考试工作管理水平,对部分课程制定了《考试命题、组建试题库的管理规定》等考核文件。

3.全校师生员工都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促进良好“学风、教风、校风”建设。

(四)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规定是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的,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

2.学籍管理的内容包括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结业)学习全过程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记录检查、考核与控制。它涉及学生的现状和未来的学习、发展与前途的各相关环节的管理规定。如入学与注册,学制、学习年限、专业培养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升级、跳级、留级、试读与警示,毕业、结业与肄业等。学籍管理规定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各职能部门、广大教师和学生都要严格执行。

3.教务处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职能部门。学工处、招生处、各二级学院要协同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六、教学质量管理

(一)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教学检查要注重实效,检查后要及时总结讲评,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措施,改进教学工作。

2.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以及教学管理等三个方面。

3.全校每学期集中2--3次教学检查。

①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内和开学初,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情况。

②每学期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的第九、十周前后,由教务处按学校规定安排,组织全校各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第十二周前后,由教务处向校长办公会全面汇报教学情况。

③学期放假前一周内对该学期总结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4.学校教学检查期间,检查组如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某些课程的测验。

5.学校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和督导小组,有计划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6.学校建立学生评教和教学信息员制度,发挥教学信息员的作用。

(二)教学评价

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以推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主要开展以下教学评价工作:

1.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检查和督促。

2.开展“学生评教”即学生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师评学”即教师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工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3.开展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等专项评价。

七、实践教学管理

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在于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知识和技术技能。教学内容应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学校要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保证实践教学健康有效开展,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就业必需的技术技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要求。教学计划中专业实践教学时数与专业理论教学时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1或更高一些。

(一)实践教学范围

结合我校的实际,实践教学包括:实训、实习、课程设计(项目训练)、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1.实训是为了熟练掌握某种技术或技能而在真实或仿真的环境中进行反复训练的活动过程,包括课程实训、纯实训课程。

2.实习是指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经过一定的岗位训练后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锻炼的过程,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等方式。

3.课程设计是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学完课程后,综合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设计实践,一般由教师出题、指导,学生进行设计。

4.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业创造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的实践环节。

(二)实践教学目的与要求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职业教育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学习技术知识,培养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独立思考、互相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科研精神。为实现实践教学的基本目的,各二级学院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建设相应的实训室,配备必须的实践指导教师和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设备仪器,并选用或组织编写适用的实践教材或指导书,紧密配合课程教学进程,组织实施实践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并逐步提高实践课程开出率。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趋势要求,应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和手段。

(三)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

实践教学环节实行校、二级学院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实践教学的管理机构,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和协调实践教学工作。实践教学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1.教务处职责与任务

(1)负责制订实践教学的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实践教学管理文件,审定实践教学课程标准、实施计划。

(2)组织检查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实训室管理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方法。

(4)收集、汇总实践教学的有关资料、数据,定期对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进行评估。

(5)对二级学院实训室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6)组织全校实践教学的经验交流及校际联系。

(7)协调实践教学场所,解决实践教学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8)协调处理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二级学院职责与任务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选用实践教材或编写实践指导书。完善实践教学基本文件。

(2)负责学期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实训室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和新实践项目的开发研究工作。

(4)负责实训室工作人员和实践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掌握实践教学动态,解决实践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5)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每个专业至少两个)。

(6)做好实习、实训准备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选派实习指导教师。

(四)实践教学实施与要求

1.教学准备工作

任课教师应提前布置学生预习实践内容,并根据教学要求和学校实际条件指导学生做好分组工作,提交班级学生分组名单,落实指导老师及分工。实训室教师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备好器材,调试好仪器设备,对复杂系数较高的、综合性实践应预先进行试做,以确保实践项目如期顺利展开。

2.教学实施过程

实践教学应根据实践项目的性质、要求,采用讲课、演示、操作指导、设问、讨论、答疑等多种教学方法。实习、实训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教师要加强巡回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消除隐患。实践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观察、思考、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科学实践方法。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机会,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实践结束后,应指导学生做好实践场地、设备仪器的清理整放工作,要求学生独立完成实践报告。

八、对任课教师的管理

(一)对于教务处统一调度的全校实践教学活动,任课教师不能自行改变授课时间和地点,确需改变的,应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经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发调课通知。

(二)任课教师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答疑和辅导。

(三)任课教师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教师的,应由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四)任课教师一般不得在授课期间请事假。确需请假者,按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教务处应及时发停课或调课通知,以保证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请假一律报人事处备案。

(五)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各项教学规定。凡是不能按时完成授课任务者,按未完成教学计划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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