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艺术类2018年招生章程

日期:2018年11月20日 / 人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566     北京地区代码:111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网址:
http://www.bibtedu.cn             邮   编:065202       
  校  址: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②学校根据录取情况可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③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艺术生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当地艺术类联考成绩;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1595668   61595685     010-61590456(传真)
    学院网址:
http://www.bibtedu.cn           E-mail:2234139246@126.com



Go To Top 回顶部